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确保商业公共场所电梯运行安全
近日,秀洲区质监分局积极部署推进电梯安全一起合作共用信息标识管理作业,规范和完善面向公众的安全告知信息。
据悉,在区质监分局新制定的《电梯安全一起合作共用信息标识基础要求》中,明确要求了电梯标识应含有概括责任单位(电梯提供者或管理者)信息、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检验合格》标识、警示标识等内容。--区质监分局还与区经济商务局和区安监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就商业一起合作共用场所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作业实行部署,平时经过他们购置的电梯教学模型,透明电梯模型实行安全教育。下一步,区质监、经商、安监部门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实行处置整理,并经过安全监察、行业管理及综合监管,将电梯安全纳入对商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督促企业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商业一起合作共用场所电梯运行安全。